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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6日 阅读次数: 来源:南阳市信访局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省发证)核发;

(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

(4)烟叶收购许可证核发;

(5)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二)不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1)擅自收购烟叶处罚;

(2)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处罚;

(3)无证生产烟草制品处罚;

(4)无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器械处罚;

(5)无证批发烟草制品处罚;

(6)超越许可证规定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处罚;

(7)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处罚;

(8)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处罚;

(9)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处罚;

(10)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制品处罚;

(11)擅自跨省经营烟草专卖品批发业务处罚;

(12)向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处罚;

(13)从无证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处罚;

(14)不按规定存放免税烟草制品处罚;

(15)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未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处罚;

(16)拍卖企业未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处罚;

(17)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处罚;

(18)非法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处罚;

(19)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处罚;

(20)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处罚;

(21)非法接收、转让淘汰报废的烟草专用机械及残次的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处罚;

(22)窝藏、运输、销售走私烟草制品处罚;

(23)销售无规定防伪标志卷烟处罚;

(24)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处罚。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不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1)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变卖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四)系统内员工不服有关人事处理、考核及行政处分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系统内员工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考核结果、行政处分不服。

2.法定途径:内部申诉(任免机关、处分决定机关)。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豫烟〔2014〕292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8〕20号)。

(五)系统内党员不服党组织作出的纪律处分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系统内党员对党组织作出的涉及本人的纪律处分不服。

2.法定途径:内部申诉(作出纪律处分决定的党组织或上一级党组织)。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

(六)系统内烟草企业与员工(用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法定途径: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

(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系统内烟草企业产生的民事纠纷

1.具体申诉求决事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系统内烟草企业在各类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民事纠纷。

2.法定途径: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控告涉烟违法行为

1.具体揭发控告事项:检举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涉烟违法行为,要求作出行政处罚的。

2.法定途径:行政处罚举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等举报)。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二)检举控告系统内烟草企业违法行为

1.具体揭发控告事项:检举烟草企业涉嫌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法定途径:行政处罚举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税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举报)。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

(三)检举控告系统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烟草企业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

1.具体揭发控告事项:

(1)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2)违反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

(3)违反烟草专卖品管理规定的行为;

(4)违反国家和行业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2.法定途径:纪律监察举报。

3.主要法规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

三、信息公开类投诉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公开由其在履职过程中制定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申请信息公开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应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二)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三)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