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企业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工作组相关要求,结合“13710”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接待企业和群众等时,要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要求,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有效推动事项办理,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二、事项范围及事项清单
市信访局无承担的行政许可。
纳入说“不”提级管理制度的事项办理范围:1.政务服务事项(信访事项);2.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3.投诉和信访咨询事项;4.信访业务办理流程中的“堵点”和“断点”。
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规定,明确以下说“不”信访事项清单:
1、对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以及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市信访局不予受理;
2、对属于县市或直属部门应该受理的信访事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直接向市以上信访部门提出的,市信访局不予受理;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市级以上信访部门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市信访局不予受理;
4、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市级以上信访部门再次走访的,市信访局不予受理;
5、对信访事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市信访局不予受理;
6、已经省人民政府复查复核机构审核认定办结或者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就同一事实和理由上访投诉的,市信访局不予受理;
7、对上述说不事项,要向上访人说明理由、讲明情况规定,引导其依法逐级信访并指明依法维权途径,并通报、跟踪、督查相关县市区、市直单位解决处理情况。
不能直接说“不”信访事项情形:除以上明确的清单外,其他信访事项、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投诉和信访咨询事项、信访业务办理流程中的“堵点”和“断点”,均不能直接说不。
三、说“不”的程序和条件
首问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提交的材料或有关咨询服务,未经说“不”事项提级管理程序,不得直接说“不”,并按下列四种情形分类处理:
1.对属于本科室、局属单位职责范围的办理事项:(1)符合法定规定且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受理、交办的应立即受理、交办;(2)符合规定但资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详细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清单、办理流程等;(3)不符合法定规定的,不要直接表态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受理依据、条件、要求等,并填写提级管理审批表,待审批通过后,予以答复。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2.对涉及本科室、单位但需要其他科室、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承办科室、局属单位履行首问责任,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3.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将事项转交至具体职能科室经办人员,由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并做好登记手续。
4.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其中涉及需书面申请的事项,首问负责人经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移交至该事项主管部门,移交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口头咨询事项,应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的名称、具体办公地点及办公室电话同时做好备案登记。
四、责任链条及管理机制
构建“首问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应科室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各级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尽可能让问题解决在本级,减少问题上交。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认真做好首问负责制办理事项登记统计,对于拟说“不”事项,由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全程响应和留档备案机制。
每级负责人名单:
1、首问负责人:李华、单小东、杨淑海、郑伟、王道星、王清、崔岩、李长普、杨建宇、张宇洋、朱琛博、张琳、翟波、张士慧、宁松超、余文超、韩刚、邱瑞雪、李杨、杨淼、杨浩、汪仁珺、张国华、姚中伟。
2、业务科室负责人: 李莉、屈建凯、谢伟伟、吕兵、刘建国、翟凤翔、王涛、杨浩、窦兰钦、王德清、徐磊、牛学武、张传勇。
3、对应科室的分管领导:樊中芳、贾振强、朱林森、王波、胡艳生、田晓、王起;
4、主要领导:孙桓
五、监督检查及追究办法
局机关纪委每季度汇总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情况,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汇总表》,于下一季度初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工作组。定期对各科室、单位说“不”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核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定期组织说“不”事项会商研判。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及全体工作人员落实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情况纳入局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对于落实制度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于落实制度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对群众举报投诉,局机关纪委从严从快查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发现下列情形及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对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1)对待服务对象态度冷漠,应当告知而没有一次性明确告知有关事项的;
(2)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
(3)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4)首问责任人没有及时将服务对象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
(5)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或变相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6)首问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办结,导致服务对象投诉或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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